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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推进街道管理工作,根据当前工作需要,颍上县江口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考试、面试相结合,及试用考察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街道管理人员18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规章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热爱基层工作;
  2、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镇党委、政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4、身体条件:身高在165cm以上;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学历条件: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7、本乡镇、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分为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四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于2018年2月6日—2月13日到镇政府党政办(镇政府二楼东)报名,并现场填写《报名表》。镇党委组织纪检、组织、城建、公安、计生等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
  (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参考人员对文明执法和街道管理常见问题的应变处置。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进行加权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三)体检考察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及体检,对合格人员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四)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署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一年一聘,经年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考核后发放。已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管理的,招聘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报名咨询电话:0558-4291101,18712631099
  4、未尽事宜,由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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