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2019年2月26日,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文书样式(试行)》《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3个司法文件,涉及立案管辖规则、文书样式、办理期限等细则,进一步对国家司法救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命题预测】

近日,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等3个司法文件,对于司法救助中关于救助资金、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等问题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范。对此,你怎么看?

【解析】

目的及观点: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法治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国家司法救助也逐渐成为了我们的核心话题。然而,在以往的法律规定及司法文件中,国家司法救助存在程序、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我国一直在积极探索国家司法救助的实践,而这三个司法文件的颁布,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国家司法救助进入一个历史性阶段,应积极推广。

积极意义:此次发布的3个司法文件,不乏众多制度亮点。

一是更加合理。在依职权告知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的基础上,又赋予了当事人自行提出救助申请的“启动权利”。

二是更加严格。制定《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有利于增强工作透明度,扎紧司法救助工作操作过程中的制度漏洞。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的发布则细化了立案受理、案件办理等流程,并确定了期限,有利于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效率,防止“久拖不决”现象,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当然,这里的严格,也是对申请者而言。根据规定,申请涉诉信访救助的,应当提交息诉息访承诺书。这一举措的作用是,既能为当事人提供国家救助,又能防止信访“溢出效应”。

三是更加贴心。尤其值得称许的是,高法的司法文件,在规范程序的同时,还公布了《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文书样式(试行)》作为配套文件。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救助金发放表等文书样式,基本覆盖了司法救助的各环节,在实践中急需、也常用,有了这些文书模板,当事人提出申请,既规范,又省心。

存在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点问题也没有。一方面,这三个只是司法文件,虽然对各级法院有指导效力,但在效力上相较于法规还是差很多。另一方面,司法救助毕竟它涉及的范围是很广的,单靠法院的力量,也是远远不够的。

推广和完善:因此,司法救助需要我们群策群力,一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落实文件精神,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积极研读,将它落实下去;另一方面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信息平台,以及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使我国的法律救助系统化体系化。除此而外,我们也应该加强立法,从法规层面来保障国家司法救助的效力,让其给更多人带来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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