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庐江县消防工作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庐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保守秘密,热爱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退伍军人放宽到35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在本市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尚未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报名开始之日)。

  8.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考试、体检、聘前培训、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

  报考人员还需携带3张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在报名现场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并签订《无重大疾病承诺书》。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复核。

  (二)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逐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报考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提供个人征信查询结果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每个岗位政审合格人数超过40人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审合格人数未达到40人的,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含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消防职业知识及认知等,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时间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直接进行面试的,政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举止、体型相貌、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低合格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1)进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2)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其中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需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聘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聘前培训。聘前培训包括队列训练、体技能训练、消防职业理论知识。(聘前培训期间,不计算为聘用时间,培训期间发放2500元的生活补助)

  聘前培训结束时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条件,体技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一练习、百米负重。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内容和标准》(附件2)。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前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予以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前培训及体能测试等环节因考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

  (六)公示

  聘前培训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须通过公示方可聘用,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安徽省百佳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派遣到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通过试用期、聘用期内辞职的,在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资格有效期一年。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庐江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公积金;

  2.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

  3.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调休不少于8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另享受20天的年休假和1次免费体检。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政审、考试、体检、聘前培训、体能测试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百佳信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百佳信公司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1-87366051(县消防救援大队)

  0551-87205510(百佳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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