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县科学技术协会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下表。

选调 单位岗位 代码选调 人数岗位条件和要求
专业学历年龄
县医疗保障局2312015专业不限大专 及以上40周岁 及以下
县科学技术协会2312021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本科 及以上45周岁 及以下

  (一)选调对象为本县事业在编全额财政供给人员(不包含教育和医疗机构在编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在编在岗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存在重大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

  (4)尚在低服务年限内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和其它证件。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的图片,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fdxfgj@126.com(县医疗保障局)、547952679@qq.com(县科学技术协会)。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情况,经研究,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确定拟选调人员,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3.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有关事宜

  1.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参加选调入职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次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县纪委监委参与监督。

  4.咨询电话:

  0551-677249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7755702(县医疗保障局)

  0551-67711565(县科学技术协会)

  监督电话:

  0551-67722110(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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