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裕安区国有企业经营和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六安市裕安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3人,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六安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9人,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中层管理人员6名;六安市裕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人,其中总经理1名,中层管理人员1名(详见附件1:《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如:“年龄要求”中“40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验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原先应聘我区国有企业任职不满一个聘期离职的;

(七)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8:00-17:00)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人社局四楼大会议室(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

(三)预公告已报名人员,须携带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当天上午11:30前到裕安区人社局四楼大会议室(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条件和逾期未报的不予办理。

(四)报名者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及证明资料(如合同、社保或者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6、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且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核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五、相关考试

三个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直接面试,不进行笔试。其他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20人(含20人)以上的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直接面试,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上午8:30-11:00。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裕安区情、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10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岗位专业知识50分)。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裕安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中选调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且经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统一参加笔试或面试。

(二)面试。

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胜任工作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等素质的考察。面试为100分,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5:5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不参加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合成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司领导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裕安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本次招考结束后,在半年期限内,如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区国资委视工作需要可以从本次招考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进行补录。

九、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

十、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二)此次招考的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三年一聘,聘用期间必须在本企业工作,公司每年进行考核。

(三)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年薪制,由公司发放,具体见附件1(薪酬待遇为税前薪酬)。薪酬管理按照区国资委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关事宜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参加应聘入职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等各环节所有报考者要严格遵照属地和六安市相关防疫要求及管控政策。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之前发布的预公告、通知等内容与本公告有出入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裕安区国资委、高新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301859(区国资委:城投、担保岗位)

0564-3616159(高新区:高新投岗位)

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64-3267177

附件1: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疫情防控有关要求.docx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六安市裕安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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