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人才网-热点招聘栏目(http://www.whrs.gov.cn/list.html?type=2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发布在公告上,请按公告上要求的时间至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513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2张。(3)报名表(4)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请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请携带工作岗位证明、社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试卷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笔试低合格线为50分,达到低合格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开考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设置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官网(http://www.whrs.

  gov.cn/)、芜湖市住建局官网(http://zjw.wuhu.gov.cn/)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 :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录取,如笔试成绩一样,则客观题得分高者录取。如客观题得分一样,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

  1、报名表.doc

  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才网官网、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聘用人员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

  市质监站:0553-3113730、0553-3117346

  市市场处:0553-3836085

  市开发办:0553-3828106

  市房鉴处:0553-3837837

  市建管处:0553-3833021

  派遣公司:0553-3991379

  监督举报电话:0553-5905069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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