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经济开发区三四级雇员公开择优比选公告

  为落实《望江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实施方案》(望办发[2018]14号)、《望江经济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办秘[2018]64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创新用人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望江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县经开区”)内设机构相关岗位实行公开择优比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三级雇员(部门正职)9名:

  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财政局、招商局、安监环保市场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纪工委各1名;

  四级雇员(部门副职)16名:

  办公室1名、经济发展局2名、国土规划建设局3名、财政局1名、招商局4名、安监环保市场局2名、社会事业局1名、党群工作部1名、纪工委1名。

  具体岗位见《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岗位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报名部门正职须具有正科级岗位或两年(含)以上副科级岗位工作经历,报名部门副职须具有副科级岗位或机关、科级事业单位股级(含)以上岗位,五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3、身体健康,部门正职年龄48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门副职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适合岗位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比选的人员。

  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含派驻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不受比选条件限制。

  三、择优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望江县政府网、望江县先锋网发布公告,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 10 日至12 月 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县经开区第三会议室。

  4、报名提供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望江经济开发区岗位公开择优比选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分工文件及受表彰奖励加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符合报名条件者限报1个工作岗位(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含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可选报2个工作岗位)。

  报名资料初审后由报名人现场密封提交,报名结束后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拆封。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依据比选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比选资格。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是否保留岗位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取消的岗位将在望江县政府网、望江县先锋网及时公布,报名该岗位者可改报其它岗位。

  (三)比选

  比选总分65分。比选结合参加竞聘者学历、任职经历、岗位适合度及表彰奖励情况量化打分。个人因本职工作获得表彰奖励计分高5分,以近5年(2014年至2018年)受高表彰奖励计分,受表彰加3分,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等省级表彰加2分,受省厅、市委市政府等市级表彰加1分,受市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等县级表彰加0.5分,一年内同项工作多次表彰以高表彰奖励计分,不累计计分;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年度考核每获一次等次加0.5分。

  比选项目得分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结果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直接计入总分;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含派驻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与现职对应及以下等级雇员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现职岗位及比选得分情况,按1:3确定各岗位比选人员作为面试人选,若后一名得分相同,并列列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总分35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35%权重计入总分。

  (五)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比选得分及面试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按1:2确定各岗位比选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若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并列列入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民主测评。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岗位适应度评价。

  (六)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进行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岗位职位拟聘用人员,如无合适的,可岗位空缺,其中部门正职报县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委组织部备案。

  报名两个岗位的人员应分别参与相应岗位比选,若同时符合两个岗位竞聘任职条件,服从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本次公开择优比选人才实行雇员制。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县经开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两年(通过竞聘程序从县直部门和乡镇调入的人员,身份和职级在原单位封存入档)。县经开区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择优比选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待遇按县经开区雇员工资标准执行,即:按照县直机关对应公务员年度总收入的2.5倍进行绩效考核。

  四、组织领导

  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择优比选人才是调动全县干部职工积极性、优化县经开区干部队伍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整个公开择优比选工作在县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同时成立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任办公室成员。

  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人选素质。

  本次公开择优比选相关事宜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经开区公开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任人员(三、四级雇员)变动需补充时按该公告实施办法进行。

  咨询电话:0556-7181651,监督电话:0556-7174438

  附件一:望江经济开发区公开择优比选岗位表.doc

  附件二:望江经济开发区岗位公开择优比选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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