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舒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我县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20名。其中:男警职位17名,女警职位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㈠选调范围

  全国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已被正式授予警衔、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不包括铁路、水上、监狱等司法警察及其他专业警察)。

  ㈡报考资格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⒉具有1年及以上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1月);

  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⒍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⒋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方法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调动等程序进行。2018年11月上旬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先锋网、舒城县公安局网发布选调信息。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信息也将陆续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

  ㈠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选调等资格。

  2.审核

  本次选调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舒城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签报考意见、加盖公章。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1月28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名称格式:“男警+姓名”或“女警+姓名”)发至scxgaxd2018@163.com邮箱。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我县选调报名工作人员对照规定的选调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11月28日17:30前完成。

  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选调名额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核减该职位选调名额。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职位,经“舒城县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⒋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从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公安基本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㈢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成绩达35分以上的为合格。体能测试于面试结束后10日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分职位差额确定入围人选(男警职位差额2名,女警职位差额1名;如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不足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首授警衔审批表复印件(均须加盖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各1份到舒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㈤体检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㈥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舒城县组织、纪检、人社、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㈦公示与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即被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舒城县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正式选调对象。经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具有其他不适宜选调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因参选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导致职位选调缺额的,从同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㈧调动

  正式选调对象,由舒城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新选调干警在舒城县公安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社局组织,舒城县公安局配合,舒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7

  报名联系电话:0564-8568750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中共 舒 城 县委组织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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